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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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厅社政处             发布时间: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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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为做好我省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1.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2.根据教育部通知,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本届奖励申报名额10000项(奖励名额1500项左右),其中我省120项。各高校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

    3.各高校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向省教育厅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各高校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选,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申报名额提交申报材料。

    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3.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63.html)。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在线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申报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电子材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3月1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信箱:jxgxsk@126.com,同时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过期不再受理(以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行政楼A楼106室;邮编:330031。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联系人:赵陈晨,电话:13870609606。

    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彭桂生,联系电话:86765067。

    附件:申报名额一览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附件

    申报名额一览表

    序号

    学校名称

    申报名额

    序号

    学校名称

    申报名额

    1

    江西师范大学

    15

    24

    南昌师范学院

    4

    2

    江西财经大学

    15

    25

    萍乡学院

    4

    3

    江西农业大学

    8

    26

    景德镇学院

    4

    4

    华东交通大学

    8

    27

    江西工程学院

    4

    5

    东华理工大学

    8

    28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4

    6

    江西理工大学

    8

    29

    豫章师范学院

    4

    7

    南昌航空大学

    8

    30

    南昌职业学院(本科)

    3

    8

    井冈山大学

    8

    31

    江西软件职业学院(本科)

    3

    9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8

    32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

    10

    江西中医药大学

    8

    33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3

    11

    景德镇陶瓷大学

    8

    34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3

    12

    赣南医学院

    8

    35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3

    13

    赣南师范大学

    8

    36

    江西财大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3

    14

    宜春学院

    8

    37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3

    15

    上饶师范学院

    8

    38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3

    16

    九江学院

    8

    39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3

    17

    南昌工程学院

    8

    40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3

    18

    江西科技学院

    4

    41

    景德镇陶瓷大学科技艺术学院

    3

    19

    南昌理工学院

    4

    42

    江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学院

    3

    20

    江西警察学院

    4

    43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3

    21

    新余学院

    4

    44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3

    22

    江西服装学院

    4

    45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

    3

    23

    南昌工学院

    4

    46

    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3

    说明:1.申报名额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参照我省第七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名额分配比例及以往获奖情况进行分配;2.南昌大学为部省合建高校,申报名额由教育部进行分配;3.各高职高专每校限报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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